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数字内蒙古”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乌海市实际,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起草了《数字乌海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30日。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电话反馈请拨打0473-3998335;
2.邮件反馈请发送至whzsjszyyk@163.com;
3.来信反馈请寄送至乌海市市民中心218室,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数字应用科收。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数字乌海发展行动方案
2024年6月28日
附件:
数字乌海发展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乌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数字社会服务能力,根据自治区相关建设要求,结合乌海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扣自治区“六个工程”和乌海市“十二项重点工作”,以大数据高水平赋能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文化发展为总体目标,以“统筹推进,全面赋能、创新应用、安全可控”为基本原则,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推动数据要素赋能全市各领域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城市管理能力、基层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数字乌海”新篇章。
到2026年,政务云、视联网、算力底座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扩容提速,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城市数字领域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完善,数据资产底数基本摸清,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初步显现,城市“一网统管”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城市大脑”应用场景实战能力显著增强,城市治理模式系统性变革初见成效,“一网通办”惠民利企服务不断优化,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体系初步形成,全面泛在感知体系建设规范有序,高效协同、基础强韧、创新迭代的新型智慧城市体系基本建成,为乌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全面支撑。
二、总体架构
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城市一体化建设,构建“一个中心、两个体系和N项数字应用”的数字乌海发展总格局,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发挥数据乘数效应,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赋能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1”个中心。依托“城市大脑”, 打造全市统一的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构建集城市管理决策、预警、治理、指挥及展示于一体的数字乌海智能化服务体系,横向强化市域、应急、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联勤联动,纵向强化各区、镇(街道)指挥调度协同,建立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的常态化统筹协调和联动机制,实现全域数据要素的统一管理、开发开放和流通利用,为全市各部门智慧化运行赋能,促进城市各领域智慧化转型升级。
“2”个体系。构建数字乌海基础支撑体系,由通信网络、智能感知体系和云计算中心组成,为数字乌海发展统一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物联感知等服务。构建数字乌海安全保障体系,强化新技术、新应用安全风险防范,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实现政务外网的全局可视化管控,全面提升系统部署、事故(风险)预防、分析研判等网络安全管理水平,筑牢数字乌海发展安全底座。
“N”项数字应用。分为行业数字化应用和跨部门场景应用。行业数字化应用可以实现城市各行业原有应用系统优化提升,解决部门内部业务应用需求,挖掘数据资源。跨部门场景应用可以聚焦社会公共服务难点、痛点场景,基于政务服务、数字民生、社会治理、智慧产业应用体系,提供横向集成、纵向打通的创新应用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
1.打造智慧化“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围绕市行政中心选址建设实体指挥调度大厅,推动公安、应急、消防、环保、能源、综治及水电气暖等相关部门人员入驻,建立领导“指挥舱”,实现现场管理、现场指挥、现场调度,对突发事件高速响应、高效解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
2. 大力推动自治区西部智算中心建设。政企合作建设自治区西部智算中心,形成规模化先进算力供给能力,为乌海市及周边地区企业提供普惠人工智能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推动自治区西部数据中心备用节点建设,实现与自治区政务云、信创云两地容灾互备。构建基础算力模型、行业算力模型、场景应用模型等人工智能算力数字底座,强化AI智能分析能力建设,推动通用化和行业性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场景应用,在医疗卫生、城市交通、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应急调度、惠民服务等各领域打造一批创新效果好、应用范围广的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探索重点领域数据智能分析研判算法,为BDO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环境治理、应急指挥等工作提供数据、算力支撑。(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二)完善数字乌海基础支撑体系
3.持续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升级。建设高水平全光网城市,优化升级电子政务外网,积极推进IPv6、卫星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跨域视频专网,解决终端接入网络隐患,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控、一点布控、全网响应”。探索推动5G无线政务专网建设,持续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打造泛在实用、智能高效、绿色安全的数字基础设施支撑体系。积极推动市云计算中心向规模化、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不断提升算力服务保障和自主可控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机要保密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4.进一步强化数据要素支撑能力。完善数据资源目录,整合打通基层现有各部门移动端采集系统,规范人口管理服务流程,“一张表”采集政府部门所有需求数据,推动实有房屋、人口全量数据与全景三维地图的深度融合,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构建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加强公共数据归集和共享,提升资源质量,形成覆盖市、区的信息系统清单、数据清单。积极推动国家、自治区政务数据回流,持续完善人口、法人、信用信息等基础数据库,不断丰富人社、市域等主题数据库建设,为政务服务、社会管理、文化旅游、医疗卫生等各个领域提供数据支撑。推动数据要素体系建设,探索建立数据产权、流通交易、安全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形成数据模型、数据产品,推动公共数据合法合规交易,积极融入自治区数字经济大循环,增强我市数字产业研发、生产、流通、服务、消费全价值链协同韧性。(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5.全面推动智能感知城市建设。紧扣城市发展需求,打通各类感知数据汇聚、处理和分发的传输通道,加快部署面向城市生命线、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重点场景的前端智能感知终端,提升城市感知设备统一接入、集中管理和感知数据共享利用能力,积极推动物联网在应急、生态、农业、治安等行业典型场景应用。持续强化视觉感知能力。构建覆盖城市内部、低点、高点、移动、空域为一体的立体视频感知网络,围绕治安防控、能源安全、城市内涝等应用场景需求,统一科学合理规划管理城市视频资源,提升城市前端多维感知能力。重点推动全域泛低空视联编队建设,统筹无人机及机场建设,提高部门无人机使用效率,实现城市全域无人机视频监管全覆盖,为公安、能源、应急等领域提供视频监管服务。(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三)构建数字乌海安全保障体系
6.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合规性检查,持续优化安全服务管理平台。建成政务外网安全监测平台,对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全局可视化管控,实现安全事件单点感知、整体预警,联防联治。建设数据安全监管平台,对各部门、企业利用信息化平台重复采集和过度采集数据以及超范围使用数据等存在违规操作行为提前监管,防范化解数据安全风险。安排专项资金对市直部门重要系统、平台进行等保测评、商用密码测评,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委机要保密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直各部门)
(四)“N”项数字应用多点发展
7.实施数字经济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引导规上企业参与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全覆盖,两化融合发展水平提升至全自治区前列。支持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进行数字化改造,推进智慧工厂、智慧矿山建设,实现企业生产、环保、安全、能耗、物流等关键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和智能响应。重点支持在大型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打造不同条件、场景、模式下的“5G+无人驾驶”、“5G+智能化”采掘示范项目,打造“5G+智慧矿山”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8. 提升环境监控能力。优化“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功能,运用数字技术手段,为全域大气环境监管、治理提供更深入更全面更有效的科学决策支持。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控手段运用,加大对企业大气污染物偷排偷放和治污设施停运等环境违法行为监督执法。充分利用矿区智慧管控系统从面到点,实行全方位监控,自动识别、抓拍、推送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威慑违法排污企业。(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9. 强化应急指挥调度能力。紧抓自治区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契机,充分汇聚整合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燃气、供水公司等社会企业已建的城市安全风险感知系统数据,建立应急响应“一张图”,促进自然灾害监测评估、城市内涝防洪、河道治理自动监测等灾害灾情事故数据跨区域共享共用,形成全方位、多层级、立体化的城市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以及多主体、大联动应急管理协同处置机制,提升城市安全综合风险管控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直各部门)
10. 深化公共安全智慧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领域一体化协同能力。织密“社会治理一张网”,打造问题处置高效化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动公安大数据实战应用场景迭代升级,全面提升公安机关预警、预知、预防能力。加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戒毒人员等重点特殊人群的数据汇聚共享、交互应用,有效解决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中力量分散、资源浪费、信息孤岛、监督乏力等难题。(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1. 提升机关档案信息化水平。推动机关各类业务档案标准化、智能化管理,形成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在现有办公一体化平台中搭建电子文件在线归档功能,推行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加快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推进电子档案在线移交接受,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构建数字档案资源体系。深化档案信息资源互通互联,建立档案目录共享平台。完善档案信息安全保护手段,强化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提升档案数据安全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档案局,市档案史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12. 提供智慧便捷透明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利用大数据分析、可视化展示以及串通投标预警分析等创新技术,结合数字见证监督系统,交易活动实现实时监控和事后追溯,完成数字见证,监督服务向全过程、全覆盖、全要素的转型,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阳光、高效;同时,智能分析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际数据,为全市营商环境评估提供重要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3. 推动“数智”政务迭代升级。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赋能政务服务,持续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自治区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蒙速办”APP等平台的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构建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的政务服务体系,做优“乌海·无忧办”政务服务品牌,推动政务服务由人力服务型向人机交互型转变,为公众提供更加智能和个性化的服务体验。(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4. 建设智慧能源综合信息化平台。采集整合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等数据,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实现对能源领域各行业“产、运、销、存”各环节要素协调分析管控,推动煤、电、石油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多能互补”,提升能源行业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5. 全力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升河湖管理空天地一体化及山洪灾害防御三道防线监视能力,实现自然河湖到数字河湖的数字映射,全面构建河湖管理的数字化场景。打造水土保持“一个数据库支撑、一张图作业环境”的可视化管理模式,强化山洪灾害“来水预报、洪水预警、防洪预演、应急预案”四项能力,有效推进水土保持监测业务数字化转型。强化专家经验、扩充(新增)业务规划管理知识库,为数字孪生水利建设提供算法支撑,增强水利智慧化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6. 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依托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老年人居住信息、丧葬信息、医保信息等数据的跨部门、跨层级交换共享,推动实现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探索建立老年人高频服务清单管理机制和“一次办”“一站办”“一网办”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7. 强化智慧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健康智慧化顶层设计,加快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化建设,构建市级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实现全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覆盖医联体各单位的远程医疗协作网,提高医疗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18. 推动智慧医保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扩大“集采药品进药店”纳入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区域总额预算管理,实现一级及以上符合条件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19. 促进人社智慧化服务能力提升。全面推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数字化改革。推进理念重塑、制度重构、流程再造,优化数字社保、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实现一体化办理、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生态化发展,引领和支持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 加强智慧教育建设。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建设,形成教师、学生、学校组织机构等权威数据源,提升教育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实现大数据支持下的实时监测和精准评估。推进中小学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完善智慧教学设施及智慧公共设施,开发智慧教学、评价和管理等应用工具,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教育行政办公数字化,普及线上协同办公、移动办公等新形式,实现教育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办”,以教育数字化赋能教育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1. 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交通数据进行处理,为交通规划和管理决策提供支持,提供实时交通信息,帮助群众规划出行路线,选择最佳交通工具。最终实现交通管理的智能化、精细化和高效化,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交通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2. 促进全域旅游智慧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文旅行业信息化数字化水平,以全链路旅游场景服务为核心,在游前、游中、游后各个阶段提供精准、个性化服务,实现分时预定、电子支付、网络营销、虚拟导览、数据采集分析等功能,为市民、游客、文旅企业、管理部门提供高品质智慧旅游服务和体验,实现监管、服务、营销统筹发展。(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23. 提升住建领域智慧化水平。加强建筑工地数字监管,以数据融合为基础,串联工程施工监管单位与项目施工现场,形成立体化、网络化的管理模型。升级智慧物业服务系统,实现物业数据共享共用、收费监管、招标管理、满意度调查等功能,形成上下贯通的全市物业行业管理一张网。鼓励物业企业推进在管项目智慧化改造,达到“智慧小区”建设标准,施行智慧化物业服务。健全智慧园林管理,通过园林要素和事件的智能化识别、跟踪、分析和管理,利用物联感知、GIS地理信息等技术,实现“全域性、全天候、全覆盖”的园林监管体系。推动供热系统数字化、智慧化转型,通过物联网、AI大模型等技术实现城市供热实时监测、智能分析与精确管理。(责任单位: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4. 强化“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能力。对全市管网数据进行普查,基于生命线工程风险普查结果,构建我市地下关键区域城市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等三维空间全要素综合数据的底图,针对性对城市排水、热力、供水、燃气、桥梁等生命线安全状态进行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25.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做好“一表通”应用试点工作,升级改造智慧乌海民生服务平台,实现对网格内人、地、物、事、情等信息的动态化、智能化、一体化管理。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发展智慧家庭和“数字+生活服务”, 丰富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提升基层数字化治理与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成立乌海市城市运行管理机构,承担城市运行管理职责,发挥“平时监测预警、战时指挥调度”职能,对城市运行进行整体调度。入驻大数据中心专业技术团队,设立城市运行保障专项资金,按照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需求情况进行研判、分析,现场实时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完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保障场景管用好用实用。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健全本部门信息化发展机制,定期分析研究业务工作与信息化结合点,运用高技术手段提升业务工作效能。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明确推进计划,细化工作分工,促进资源整合和力量协同,“全市一盘棋”整体推动数字乌海建设。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新基建等专项资金支持或政策性补贴,拓宽财政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力度,优先支持重点改革事项建设,完善财政资金分级投入机制,做好项目经费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建立完善包括财政资金在内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数字乌海建设和运维。
(三)强化人才支撑
建立完善内部培训机制,持续开展大数据领域思维、意识、技能培训,定期邀请业界专家开展信息化、数字化技能和新理念、新思想培训,将信息化建设列入领导干部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升全市干部对数字化发展的驾驭能力。优化人才储备机制,组建新型高端人才智库,为我市信息化建设提供可持续人才支撑。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构建覆盖全民、城乡融合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提升市民数字化适应力、创造力。
(四)强化督查评估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完善信息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重点评估统筹管理、项目建设、数据共享开放、安全保障、应用成效等方面情况,不断提升信息化建设应用效能和满意度。
(五)加强宣传推广
综合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数字乌海建设新理念、新做法,提升数字乌海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应用水平。及时总结试点示范项目成功经验,组织开展大数据领域推介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动数字化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数字乌海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