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工作指标
5月末,全区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5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4%,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4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9%,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2%。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5%,低于年初确定4.0%的目标。
5月末,城镇累计就业技能培训人数5.1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0%。
5月末,累计参加创业培训人数1.92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38%,其中:培训后创业成功人数1.4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36%;创业带动就业岗位4.8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37%。
5月末,全区农牧民累计转移就业人数196.88万人,其中,转移6个月以上的132.17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80%和66%。农牧民转移技能培训人数为5.6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44%。
5月末,全区累计登记确认的“零就业家庭”245户,通过各种渠道帮助全部家庭中的249人实现了就业,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的目标。
5月末,全区共有约4.38万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完成年度计划的34%。
二、社会保险工作指标
(一)基本养老保险
5月末,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累计达到587.06万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89.6%。其中,企业职工329.53万人,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46.35万人,分别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5%和57.2%。企业实际缴费人数292.55万人。
5月末,为206.78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基本养老金,并全部实行了社会化发放。
5月末,全区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数176.24万人,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85.89%。
5月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全区102个旗县(市、区),参保人数达到731.6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99.7%,待遇领取人数215.22万人。
(二)失业保险
5月末,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240.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0.2%。
5月末,全区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4.34万人(上年结转2.52万人),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了失业保险金。
(三)基本医疗、工伤及生育保险
5月末,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1008.64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保人数529.5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7%;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298.71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6%;生育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到302.6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5%。
5月末,全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656.3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