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
(一)用人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专业技术职称补换证材料。补换证时间原则上按照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办理两次。
(二)补、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
5、换证需上交原证书。
二、受理机构及审核标准
1、区属单位及个人补、换证由各区人社局受理,中央及驻市单位、市属单位及个人补、换证由市人社局受理。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换发)证书审核表》是否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申请补、换证人员是否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证书发放
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附件: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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