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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4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就业服务中心,各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备案程序

  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提出备案申请,经评估合格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二、备案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4.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乌海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加强质量督导和监管,建立健全质量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质量督导,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企业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二)规范评价工作。评价企业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工作台账和管理数据库,落实评价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自我规范、自我监督,接受同行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健全激励机制。评价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逐步健全企业技能岗位等级设置,建立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相结合的机制,逐步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等级认定、认定结果与技能人才使用相衔接,积极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充分发挥技能评价对技能人才激励导向作用。

  (四)广泛发动宣传。各区人社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宣传。

        (联系方式:0473-3158015)

        附件:1.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docx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申报表.docx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doc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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