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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3年第一次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结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2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2023年2月11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专家,对2022年下半年申请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进行了鉴定,并形成了鉴定意见。现将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名单(共5名)予以公示(详情登录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rsj.wuhai.gov.cn查看),如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人、来函、来电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月28日。

  联系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3158007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3158025

  附:乌海市2023年第一次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示名单

                

                        

  乌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乌海市2023年第一次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1

张晓冬

1503041968****2556

乌海市职业技术学院

2

沈冬岩

1503021973****2017

乌海市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3

李怀兵

1503021965****2531

原海勃湾区农场

4

王海燕

1503021977****2046

乌海市瑞德燃气有限公司

5

李乃珠

1503031971****2015

原西卓子山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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