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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待遇 强保障 增进民生福祉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要求,加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确保退休人员及时足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截至12月20日,全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其中,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4046人1690.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13882人10.06亿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83510人30.48亿元、工伤保险待遇3154人2696.66万元。

  一、统筹规划,政策落实“不打折”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待遇支付项目,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统收统支制度要求,加强基金统一管理力度、提高统筹层次,市人社局社保中心严格实行基金支出月度计划申报制度,按月分析测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科学拟定计划,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各项收入按规定全部上划自治区财政厅,用于全市养老金发放。截至目前,共上解上级支出12.35亿元,争取到上级财政补助资金27.13亿元,确保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创新服务,资格认证“不打扰”

  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内蒙古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方式确认具备领取资格人员,着力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温暖人社服务。市社保中心整合卫健、公安、民政、医保、交通等部门数据信息,建设完善、丰富社会保险领取资格大数据认证服务平台,主动实施跟踪认证,全面构建大数据静默认证服务体系,共为全市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99205人,认证率99.8%,其中静默认证24606人;及时停发681名死亡人员待遇,避免基金损失253.8万元。

  三、靠前谋划,待遇调整“不拖延”

  为确保待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市人社局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多重困难,积极安排部署各区经办机构提前做好预案,严格按照规定的调整范围、比例和方式,全面完成信息数据提取、核对、统计测算、数据确认和待遇支付等工作。完成全市9.4万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人均月增加126元;完成4229名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后人均月增加5元,全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四、部门联动,待遇发放“不推迟”

  为确保养老待遇准时发放,每月及时对领取待遇人员信息进行调度审核,第一时间为退休人员办理信息变更;对跨省转移接续、跨统筹地区跨险种重复缴费等影响养老待遇核算的各类因素,提前做好政策解释和风险处置,共计办理养老关系跨省转移850人,保障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顺畅开展。同时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对接,通过提前信息核查、全流程数据报盘等方式,畅通发放渠道,让我市享受待遇人员吃下“定心丸”。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2023年,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加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管理,落实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充分发挥养老保险兜底线、保基本、促稳定的功能作用,切实做到推动民生实事落地有声、百姓福祉节节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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