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随着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团结新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成功缴费,我市试点村集体经济首批补助缴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积极落实改革任务,探索推行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试点,充分利用地域面积小且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大胆实践,咬定“试点探路”“全市推广”的发展目标,实干快干,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工作迅速落地,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团结新村、乌达区乌兰淖尔镇泽园新村、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3个试点村首批26名参保群众享受补助2600元,3名参保群众通过个人资助方式增加缴费14100元。
在工作推进中,市、区两级社保经办机构坚持经办宣传“两手抓”,成立政策宣讲队,深入全市14个行政村开展集体经济补助缴费政策宣讲,通过“板凳会”“家常会”的形式,用“老乡话”讲明白“文件语”,让宣讲既接地气又入人心。组建补助缴费工作专班,联合税务、银行镇办(街道)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对开立账户、签订三方协议、缴费核定、税务征缴等全流程进行现场指导;召开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培训会,总结推广经验,全力推动补助工作落地见效。
下一步
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持续聚焦群众期盼,加大政策宣讲力度,推动实现全市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补尽补。同时,鼓励更多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员缴费进行资助,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让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