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十九大明确提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已逐步建立,目前在不断完善过程中,今年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去年我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盟市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很好”的考核等次,劳动关系工作整体得到提升,各项任务指标取得积极进展。自治区已下达2018年度盟市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各项考核任务指标,此项工作涉及发改、人社、工会、工商联,已将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三区,要求定期汇总阶断性任务,及早筹划部署,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我市已于4月4日、5月8日、7月11日召开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会议,会议上对我市日常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年度考核工作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相关工作都进行了及时的讨论和协商,对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起到了很大的提升作用。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点持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一是按照自治区对各盟市考核工作任务指标及评价规范,完成 2018年度自治区对我市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工作和对三区党政领导班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的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考核相关工作;二是积极推行内蒙古《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标准,于8月举办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三是补齐短板积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四是加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企业和社会法人劳动保障“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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