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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机动式巡察组于20201014日至1114日,对市人社局党组开展“深化以案促改 净化政治生态”机动式巡察。

巡察期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我市“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相关要求,针对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出我市政治生态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聚焦市委“六除六兴”工作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要求以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落实“深化以案促改、净化政治生态”专项行动以及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出问题整改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要做到以下要求:

一、不得要求被巡察部门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消费或应由所在单位报销的费用;

二、不准使用被巡察部门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和办公设备办理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事项;

三、不准向被巡察部门提供任何与巡察无关的要求;

四、不准利用巡察工作的便利为请托人打招呼、谋私利;

五、其他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欢迎被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向巡察组提供线索,同时巡察组的工作进行监督。

信访接待办公室:机动式巡察组办公地点

举报电话:15661027451

投诉举报电子邮箱:whswxcjdz@163.com

举报箱设置位置:市人社局办公楼一楼楼梯拐角处一个;市民中心二楼社保窗口两个

欢迎对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71-3959147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645

乌海市委机动式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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