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为规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规定。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8:30~12:00、15:00~18:00时。
联系电话:0473—6985310
电子邮箱:whsrsj@163.com
通信地址: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政编码:016000。
二、申请的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二十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填写《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表可在乌海市政府网站(http://www.wuhai.gov.cn/)下载。申请人可通过申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的提交方式
(一)电子邮箱提交
申请人可将下载的申请表电子版本按照要求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whsrsj@163.com,并打电话告知已提出申请。
(二)信函邮寄
申请人可将书面形式的申请,邮寄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四、申请的处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查询信息的方式;
(二)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三)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申请内容表述不清楚的,告知申请人;
五、收费管理
(一)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电子方式提供的,由申请受理机构免费提供;
(二)申请人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以其他方式提供的,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