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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1日 作者: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wh.nm12333.cn/ecdomain/framework/whs/bjehjnaofadbbbodjipgnbkofkgjocem.jsp) 查阅。

  一、概述

  2015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创新形式、规范内容,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度大大提高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推进责任。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破除四风、转变作风的有效途径,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了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工作落实,相关经费统一由局财务保障。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召开2次局务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乌海市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和《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性与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共性任务,作为各科室、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全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实施以来,先后制定了《政务公开、公共事务公开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关于在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政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举办了2015年度全市人社系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保障机制以推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目标,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的通知》,修订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重新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范围、政务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形式等进行了明确。把政务公开与业务公开紧密结合,丰富公开内容,注重公开实效,主动公开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和办理结果,同时坚持将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权力监督的难点问题一律公开,不涉密的政务事项一律公开。同时,为保证公开质量,在各服务大厅设置了意见箱、意见簿,开通了领导信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质量。以社会保险信息为公开重点,紧紧围绕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标准调整等群众关切事项,注重日常信息的搜集、重点信息的挖掘、热点信息的处置、舆情信息的回应,快速采编、及时报发,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限时公开制度,做到日常工作按时公开、重点工作随时公开、热点工作及时公开。目前,共发布社会保险信息20条,解答群众社会保险咨询42件(不同渠道解答相同问题计1件)。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印发了《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实施方案》,梳理确定了9153项行政权力,并上传至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主动承接人社厅实施分级审批和下放的3项行政许可项目,重新编制了审批流程、服务指南,按要求完成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梳理工作。加强现行公开文件的整理与归档,目前已按照市档案史志局要求完成分类整理,待审核后进行移交。

(四)加强政策解读,准确回应舆情。紧扣中央、自治区和我市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在加大宣传贯彻的同时,建立同步解读机制,力求用平和朴实、浅显易懂的语言表述清楚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接受。2015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文本3件,局领导做客行风热线”3次、接受乌海电视台采访1次,对政府工作报告、援企稳岗政策、社会保险政策和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进行了解读。借助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干部下乡驻村工作,930日,抽调72人深入13个村和1个涉农社区开展农区十个全覆盖政策宣传活动,共完成入户政策宣讲2005户,发放《乌海市农区十个全覆盖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宣传材料》、《农区养老保险宣传材料》、《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材料》等20种宣传材料66000份,进一步扩大了政策受众面、提高了政策知晓率。依托门户网站领导邮箱、“12333”市民服务热线、局领导窗口蹲点和科级干部开门接访四大载体,加强政务舆情的收集与处置,主动承接上级部门转办件,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正面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回应工作。今年我局共接收上级舆情提示5件,领导信箱咨询22件, “12333”市民服务热线咨询投诉450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未发生重大负面舆情。

(五)加强运行管理,筑牢服务根基把服务窗口运行管理摆在与规划建设同等位置,争取设立了局综合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统筹服务中心各项业务经办,统一协调管理进驻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了窗口服务有人抓、有人管。认真落实人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因地制宜进行细化和完善,健全了考勤管理、作风监督、责任追究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提出并坚持推行三三四四五五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即:做到三个提前上班提前10分钟到岗、开会提前10分钟到位、活动提前10分钟到场;保持三个体现:仪表端庄体现修养,态度真诚体现涵养,环境整洁体现素养;确保四个明白:明白政策标准、明白工作流程、明白自身职责、明白群众所需;推行四项服务延时错时服务、预约上门服务、限时办结服务、尽心周到服务;紧握五个抓手:抓班子带队伍、抓两头带中间、抓重点促整体、抓基础促提升、抓制度管长远;实现五个目标:问题解决早、作风转变快、服务质量优、形象树立好、群众满意度高。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切实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增强了群众对人社工作的满意度。2015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我局列社会管理部门类第一名,市退管中心列窗口类第二名。

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进一步梳理优化办理事项,科学设置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结效率,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突出主动公开重点,多渠道公开发布信息形成了政府网站、微信平台、档案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开渠道,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1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55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7条,行政职责类信息3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79条,图片类信息20条)、政务微信公开27条、其他方式公开134条,向上级信息主管部门和各类新闻媒体报送信息13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和渠道建设情况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载体、形式,政务公开日益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制度、目录、指南、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要素完备。全年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55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二是主动加强与上级信息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进一步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的作用,实现了不同层次受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全年,编发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等信息简报、调研报告132篇。三是借助信息化手段,扩宽重点信息公开渠道,在自治区率先实现12333短信推送和社会保险缴费及帐户信息微信账号实时查询,设立了网上办事大厅开通了创业就业手机报和乌海人社乌海医保4个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等信息27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涉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案或行政诉讼案。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局承办的2016 年以前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适时予以公开。同时,我局正在积极做好2016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待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正式下发后,我们将在做好答复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依法将可公开的复文及时予以公开。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仍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现象;公开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等。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按照要求,逐步规范公开内容,重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工作的公开,不断增强时限意识,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推行申请答复制度化,包括答复文书标准化、答复程序严格化、答复时限法定化。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变过去的要我公开我要公开。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重业务、轻公开的现象。

三是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在加强原有传统政务公开载体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开辟公开渠道,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01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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