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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1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从即日起,参保群众办理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业务时,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阅读《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书》,根据所申办事项,参照对应的样表,填写承诺书即可办理。现将相关内容公示,便于办事群众下载使用。

承诺书(样表)0.docx

承诺书(空) .docx

告知书 .docx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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