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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市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征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内蒙古行动”和“技能内蒙古行动”,加快推进乌海市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全面提升劳动者水平,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2022年度市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征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主要面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能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生产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等各类创业服务,具有滚动孵化小型实体功能的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征集。

  (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主要面向以劳动者职业培训需求为导向,围绕我市重点扶持产业、优势传统行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等专业广泛开展技能培训的各类公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征集。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条件

  1. 基地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管理制度,具有为基地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

  2. 有较好发展前景,建立相应的实体进入和退出机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孵化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3. 场地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能够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 具有面向社会的辐射能力,并形成一定的人才培训规模,能满足区域内相关职业(工种)学员的实操训练,能承担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培训任务。

  3. 有标准的职业(工种)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有完善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学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详见附件2)。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

  (二)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需按附件1、附件2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将电子版(拷贝到光盘中)和纸质版(胶装,一式2份)报送至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

        1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2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3158016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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