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级规范>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41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5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社会法人劳动保障领域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发〔2021〕57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审议,现认定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劳动保障领域信用A级)并予以公示,请各用人单位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名单
1、内蒙古广聚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91150303MA0QURX83N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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