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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征集认定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区人社局创业孵化载体、职业培训机构

  深入贯彻落实创业内蒙古行动技能内蒙古行动加快推进乌海市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全面提升劳动者水平,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2023年度市级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征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

  主要面向以培育创业主体为目标,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生产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等各类创业服务,有滚动孵化小型实体功能的各类创业孵化载体征集

  (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主要面向以劳动者职业培训需求为导向,围绕我市重点扶持产业、优势传统行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专业广泛开展技能培训的各类公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征集。

  二、申报条件

  (一)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申报条件

  1.基地运营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管理制度,具有为基地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

  2.有较好发展前景,建立相应的实体进入和退出机制,具有连续滚动孵化的功能,孵化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3.场地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等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职业技能实训基地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社会信誉度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能够按照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开展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2.具有面向社会的辐射能力,并形成一定的人才培训规模,能满足区域内相关职业(工种)学员的实操训练,能承担订单式、定向式等多种形式培训任务。

  3.有标准的职业(工种)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有完善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学员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详见附件2)。

  、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486日—823日。

  (二)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需按附件1附件2文件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将电子版(拷贝到光盘中)和纸质版(胶装,一式2份)报送至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1.《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人社发〔202235号)

   图片1

    2.《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乌海市职业技能实训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乌人社发〔202236号)

  图片2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86

    (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315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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