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一)报考市本级岗位资格复审地点
1.市本级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乌海市党性教育实践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西街与人民北路交叉口西80米,市文体中心北门);
2.市本级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乌海市人才交流中心(乌海市海勃湾区狮城西街与人民北路交叉口西80米,市文体中心南门);
3.市本级教育系统岗位(教师岗位):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A区一楼阅览室(乌海市海勃湾区团结路与文景街交叉口北160米--西门入口);
(二)报考三区岗位资格复审地点
1.海勃湾区岗位:乌海创客空间五楼路演厅(乌海市海勃湾区公园南路与新华东街交叉口东北20米);
2.乌达区岗位:乌海市乌达区图书馆三楼报告厅(柳荫大道北10号,乌海市第十中学西侧约80米);
3.海南区岗位:乌海市海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门一楼西厅(乌海市海南区老石旦东街12号);
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详见《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考生需签字确认);
(二)面试语种确认书(见附件2);
(三)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3年度、2024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七)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八)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九)应聘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十)应聘残疾人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须满足具体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和残疾等级要求;
(十一)应聘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加盖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二份),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放宽学历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经所在苏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推荐材料;
(十二)应聘定向招聘“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岗位所需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十四)应聘岗位中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等信息(入党时间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时间),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十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底毕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和2024年12月31日外,如公告和《岗位表》等无特殊说明,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含)之前。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持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面试语种确认书》《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资格复审指定地点参加分组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知方式为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定向招聘“优秀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5:1(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其余岗位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之比)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提交材料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乌海市岗位资格复审分组安排表.xls
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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