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乌海市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建设,发挥社会力量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的功能,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师资队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第二批职业技能培训师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技工学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企业等机构专兼职师资,以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劳动模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社会师资。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培训工作,有时间和精力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二)具备较强的政策理论素养、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章。
(三)具有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申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可适当放宽。
(五)申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优先入选:
1. “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自治区技能大奖”“全区技术能手”获得者;
2.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3. 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突出贡献专家”以及“五四奖章”“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或表彰的高技能人才;
4. 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技术指导专家、优秀指导教师;
5. 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认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
三、申报方式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单位组织推荐的方式,于2025年3月7日前,将《乌海市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入库申报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612室申报入库。
(联系电话: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3158015)
(电子邮箱:whsrsjzjk0@163.com)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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