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相关委、办、局,驻市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建设,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2025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标
2025年度全市评选1个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3个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要符合《关于印发<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和<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3-2025年)>的通知》(乌人社发〔2023〕25号)的有关规定条件。
(二)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的,不再参评2025年度市级建设项目。
(三)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分为生产制造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类;工作室建设项目分为生产制造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类、其他类。各申报单位要分类进行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第六大类“生产制造及有关人员”对应为“生产制造类”,第四大类“社会生产服务和生活服务人员”对应为“社会生产和生活服务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民间技艺、地方或民族特色技艺等对应为“其他类”。
(四)申报工作室的领办人不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但在从事地方特色技艺职业(工种)、具备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较大贡献的,推荐单位应对其业绩贡献作出说明。
三、推荐名额
(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分别推荐1个培训基地
建设项目和2个工作室建设项目。
(二)市直相关委办局、驻市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可分别推荐1个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2个工作室建设项目。
(三)凡超出推荐名额的,一律不予评审。
四、推荐程序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市直相关委办局、驻市中央、自治区直属单位、各大企业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推荐名额、申报单位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确定推荐建设项目,并于2025年3月14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whsrsjzjk0@163.com。
五、申报材料要求
各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表)与其他申报材料分别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
(一)申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材料
1.本地区(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组织推荐情况、会议研究情况,纪检部门意见和申报建设项目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
2.《2025年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1);
3.《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1);
4.《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2);
5.《×××(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6.《×××(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名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7. 提交2022-2024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8.佐证材料(标注目录和页码)。
(二)申报工作室建设项目材料
1. 本地区(单位)推荐报告,主要包括:组织推荐情况、会议研究情况,纪检部门意见和申报建设项目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
2.《2025年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1-2);
3.《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
4.《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工作室的职业(工种)、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现有优势、技能大师简介、工作室计划目标等;
5.《技能大师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培训机构有关情况说明》,包括:本单位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40%的证明材
料,能够为技能大师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以及场所、设备等工作
条件的情况证明等;
6. 佐证材料(标注目录和页码),包含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复印件,领办人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证书需附“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
六、市级评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抽取专家或遴选第三方机构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共同组织对各区、各部门推荐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下达2025年度建设项目资金。
七、其他事项
(一)各区、各部门推荐建设项目时要紧密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区域经济发展需求,优先支持建设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托育、护理、康养、家政等民生重点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基地建设项目的总体目标、分阶段目标及工作任务等,做到项目目标可量化、项目任务可实现、项目内容可完成、项目经费可执行、项目管理措施可操作,并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存有不实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在3年内不得申报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工作室建设项目,对已拨付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予以收回。
(四)建设项目要按照《关于印发<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和<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3-2025年)>的通知》(乌人社发〔2023〕25号)中规定的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及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单独建账,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五)建设项目佐证材料需经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主管部门对照原件认真审核,并加盖有效印章。本通知附件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uhai.gov.cn/)下载。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边保林
电 话:0473-3158015
乌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联 系 人:姚蕾
电 话:0473-2027787
附件:1-1.2025年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x
1-2.2025年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docx
4.关于印发《乌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3-2025年)》和《乌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细则(2023-2025年)》的通知.docx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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