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4〕44号)要求,我局采取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制度建设及执行、培训业务、教职工配备、办学场所及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年6月30日前审批成立的17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检查结果
我市大部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能够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个别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存在未及时变更办学场地、长期不开展业务、办学许可证已到期等。
经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一)合格(12所):乌海市樱花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乌海市威远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恒旭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君正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瀚科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阳光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云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乌海市天健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金钥匙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迅洁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远程职业培训学校。
(二)基本合格(1所):乌海市翼飞职业培训学校。
(三)不合格(4所):乌海市东方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星火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嘉祥职业培训学校、乌海市明德职业培训学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并及时完成学校注销手续。
(二)年度检查“合格”“基本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坚持规范办学、诚信办学,严格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持续强化师资力量和培训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培训质量。要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安全基础。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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