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送达人:
我局已向你们送达《行政追缴决定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等相关规定,告知您在领取待遇期间存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情形,须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因你未依法向我局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在采用电话联系、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们应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退回至我局指定账户,退回多领失业保险待遇后,请保留好相关转账凭证或电子回单。
如有异议,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逾期未退回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如你对本决定不服,应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5日内向司法部门提出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
退款方式:转账
属地为市本级的请退款至下面的账户:
户名:乌海市就业服务中心
账号:15404757062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海分行营业部
附言:退款人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联系人:关虹
联系电话:0473-3158059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新区乌海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512室
属地为海勃湾区的请退款至下面的账户:
户名:乌海市海勃湾区就业服务中心
账号:14925841182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海市沃野北路支行
附言:退款人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联系人:姬敏
联系电话:0473-3890247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政务服务中心508室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人员名单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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