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级规范>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41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51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研究审议,现认定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1家企业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劳动保障领域信用A级)并予以公示,请各用人单位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认定名单
1.国能内蒙古西来峰电力有限公司 91150300MA0R8FJ078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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