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对申请病退、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进行了鉴定,现将向市人社局申报的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15名参保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鉴定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5个工作日)内来人、来函、来电进行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8日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3158049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3158025
附件:乌海市2025年第二季度申请病退、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公示名单.pdf
乌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1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