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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经核查,发现部分人员(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表)存在疑似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因上述人员家属无法联系,现公开送达《责令退回社会保险待遇公告》。

  请领取待遇人员家属及时、主动联系乌海市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信息核对,并按核准信息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退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逾期不联系或不提供核查信息的,即视为认同我中心核查结果。拒不退还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乌海市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乌海市人民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100525428950016688

  附    言:XXX退还XXX(参保人员)违规领取的社会保险待遇

  

  联系方式:0473-3890229

  经办机构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海北街道新华街道新华东街53号

  附件:关于责令退回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名单.xlsx

  

  

  

  乌海市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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