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43号)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指标
我市可推荐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评选人员3名。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或自治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或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二)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三)在开发、推广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四)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的;
(五)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函。包括:推荐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公示期间是否有举报,是否核实处理,有无异议等)、推荐意见等内容。
(二)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
(三)推荐人选事迹材料。包括:推荐人选主要事迹,为本单位、本行业和国家、自治区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用数字量化反映);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同行业领域中的重要影响和作用等。要求真实准确、突出重点,加盖所在单位公章,1000字以内。
(四)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奖申报表(附件3)。
(五)佐证材料。包括:推荐人选身份证、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技术技能成果等复印件和证明材料;从事生产一线岗位工作年限的单位证明;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附“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佐证材料要有目录和页码,审核人签字盖章,加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章,所在单位要加盖骑缝章。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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