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稳就业政策涉及的相关企业名单和重点行业领域范围》(内人社发〔2025〕34号)规定:“落实相关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提高至90%,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对已经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相关企业,要及时予以补差。” 经人社部门审核,现拟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提标补差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9月24日— 9月26日),有对以上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裁员、企业信用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3-3158049
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0473-3158059
附件:2025年乌海市提标稳岗返还资金拟发放企业名单(全市).xlsx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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