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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事业单位也可以认定就业见习基地啦!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决策部署,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就业能力,现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单位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属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1.在自治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成立,运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

  2.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

  3.所提供的见习岗位应有助于提升青年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或技能含量,并符合国家劳动保护及安全卫生条件。

  4.承诺能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此项补贴由人社部门拨付至单位,从就业补助中列支),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经教育、团委部门认定的实习基地,可凭相关证明直接申报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

  二、见习人员范围、见习期限及待遇保障

  1.人员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青年。

  2.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3.待遇保障:对就业见习人员给予见习补贴,每月补贴标准不低于自治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70%2270*70%=1589元),同时在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事业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尽快与各区人社部门联系进行申报。

  四、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3-3158016

  海勃湾区就业服务中心:0473-3896968

  乌达区就业服务中心:0473-2799960

  海南区就业服务中心:0473-4020492

  我们诚挚欢迎各事业单位积极申报,共同为促进青年就业、储备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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