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将以下内容予以公示。
一、执法主体信息
(一)执法主体名称: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二)执法主体性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三)法定代表人:李智英
(四)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乌海市海勃湾区宜化街创业路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0;0473-3158075
(五)执法权限: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乌海市有关社会保险领域涉及行政职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追缴等职责。
(六)执法区域:乌海市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严格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的通知》
2025年11月28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