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相关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行政许可时间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
经我局核查,乌海市汇德人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通过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且长期拒不配合提交年度报告/整改材料等情况,已脱离实际监管。依据相关规定,拟对以下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进行撤销,现予以公示:
机构名称:乌海市汇德人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302MAC7KM8H41
许可证编号:(内蒙古)人服证字〔2023〕第0301000223号
行政许可时间:2023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区神华大街和谐路东宜化广场商业楼4楼402、403、404室
公示期为45日,自2026年3月26日起至2026年5月10日止。
公示期内,上述机构或其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请或陈述。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被撤销许可的机构应依法交回许可证正副本,并停止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活动。
联系部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联系电话:0473-3158017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宜化街创业路交叉路口,市政府大楼东侧。
特此公示。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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