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53号)要求,我局抽调专家成立评估工作组,通过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通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2日—10月28日(工作日期间)。
乌海市恒旭职业培训学校:电子商务师(网商5、4;跨境电子商务师5、4)、人工智能训练师(5、4)、网约配送员(5、4、3)、中式面点师(5、4、3)、西式面点师(5、4、3)、养老护理员(5、4、3)、老年人能力评估师(3)、焊工(电焊工5、4、3)。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473-3158015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3:00— 6 :00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