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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未通过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市社保局 浏览次数:

尊敬的市属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2014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基本结束,市社保局已于1023通过手机短信平台通知未完成认证人员尽快办理认证手续,但目前仍有部分人员未办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市将于1110对未完成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

为不影响您正常领取养老金,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退休证及时到发放待遇的社保局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如确因身体不便无法前往的,可由亲属到所属社保大厅申请上门服务。如您在11月未领到养老金,请到所属社保局查询原因,确属符合领取条件的,我们将为您恢复发放并补发。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衷心感谢广大离退休人员一直以来对我市养老保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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