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我局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特殊工种认定工作程序,对我市13个单位申报的职工档案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符合特殊工种条件的22人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一、乌海市政务中心(个人):4人
赵丽女、王叶、孙宝忠、罗鹏武
二、乌达区人社局:2人
尹伊君、张国来
三、海南区人社局:2人
杜存柱、吴苏杰
四、海勃湾区人社局:2人
吕金元、王海娥(十月申报,补充材料后认定)
五、 内蒙古北方民爆器材有限公司:2人
刘丽敏、张霞
六、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人
殷永生
七、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1人
庞树斌
八、乌海市西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人
李杰、段丽民
九、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4人
韩树静、陈海清、袁玉花、石金鱼
十、乌海市职业介绍中心:2人
樊宏伟、杨埃和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18 日—11月24 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请按原乌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申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社养字[2005]36号)文件规定程序,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举报电话:3158023 3158014
特此通知。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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