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法人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内人社发〔2014〕97号),对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严重失信惩戒,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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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9115030076105373X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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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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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吉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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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来源 |
乌海市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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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原因 |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至今拖欠2249名工人工资3600万元。
接到投诉后,我局按照劳动监察法律程序进行了督办,一是责成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二是根据调查结果,由海勃湾区劳动监察大队对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三是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后,海区劳动监察大队又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013号)。四是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本案件移送法院处理,于2016年7月20日召开了听证会,并于2016年11月2日下达了判决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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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日期 |
2015年8月24日 |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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