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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上半年提供佐证材料进行特殊工种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作者: 来源:养老失业保险科 浏览次数: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7年上半年提供佐证材料进行特殊工种认定情况的公示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代办机构: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我局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特殊工种认定工作程序,对2017年上半年提供佐证材料申请特殊工种认定的53人集中组织了认定。通过综合认定,有27人提供的佐证材料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现将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一、乌海市政府中心(个人):5

张金兰、刘建国、佟玉春、韩建明、赵建平

二、乌达区人社:12

王茹、何丽、戴恩鹏、蔺战、陈秀娥、常利平、孙猛、王金枝、李学林、沙平江、郝建华、张利平

三、君正:2

林贵平、马利平

四、职业介绍中心:3

王建新、孙燕婷、展文发

五、西水水泥:2

黄晓蓉、高铁梅

六、人才交流中心:1

牛金荣

七、海区人社:1

柴永玲

八、中玻特种玻璃:1

肖铁强

 

公示时间:201796912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请以上人员按《关于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申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社养字[200536号)规定程序,及时到退休申报窗口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举报电话:3158049   3158023

特此通知。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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