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我局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特殊工种认定工作程序,对2018年上半年提供佐证材料申请特殊工种认定的54人集中组织了认定。通过综合认定,有33人提供的佐证材料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现将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一、乌海市政府中心(个人):5人
卢彩虹、杨国成、张元斌、房友垒、王志良
二、乌达区人社:10人
吴美芳、彭百珍、徐文平、朱葆华、马晓霞、边振国
王平平、夏光平、赵润明、汤学鹏
三、海南区人社:3人
高祥、王玉明、苏秀梅
四、海勃湾区人社:3人
袁俊梅、袁福海、池二军
五、君正:3人
郭云、刘万和、刘爱梅
六、职业介绍中心:3人
朱玉兰、任翠琴、田惠珍
七、西水水泥:1人
张志浩
八、人才交流中心:1人
胡文慧
九、中凯矿业:1人
李光河
十、中玻特种玻璃:1人
郝瑞文
十一、北方民爆:1人
彭忠
十二、市砖瓦厂:1人
朱昌远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9日—9月25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请以上人员按《关于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申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社养字[2005]36号)规定程序,及时到退休申报窗口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举报电话:3158049 3158023
特此通知。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9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