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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上半年提供佐证材料进行特殊工种认定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9日 作者: 来源:养老保险科 浏览次数: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代办机构:

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我局按照原劳动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特殊工种认定工作程序,对2018年上半年提供佐证材料申请特殊工种认定的54人集中组织了认定。通过综合认定,有33人提供的佐证材料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现将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的人员公示如下:

一、乌海市政府中心(个人):5

卢彩虹、杨国成、张元斌、房友垒、王志良

二、乌达区人社:10

吴美芳、彭百珍、徐文平、朱葆华、马晓霞、边振国

王平平、夏光平、赵润明、汤学鹏

三、海南区人社:3

 高祥、王玉明、苏秀梅

四、海勃湾区人社:3

袁俊梅、袁福海、池二军

五、君正:3

郭云、刘万和、刘爱梅

六、职业介绍中心:3

朱玉兰、任翠琴、田惠珍

七、西水水泥:1

张志浩

八、人才交流中心:1

胡文慧

九、中凯矿业:1

李光河

十、中玻特种玻璃:1

郝瑞文

十一、北方民爆:1

彭忠

十二、市砖瓦厂:1

     朱昌远

公示时间:2017919925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请以上人员按《关于对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申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乌劳社养字[200536号)规定程序,及时到退休申报窗口办理退休申报手续。

举报电话:3158049   3158023

特此通知。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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