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企业及劳动者技能提升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可开展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线上培训机构申请对我市企业、劳动者开展线上培训的,需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方可开展,未经核准审批开展的线上培训机构不享受补贴资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线上培训机构应按照《关于征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的通告》有关要求进行申报。相关政策及申报表格可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下载。
二、符合征集条件的线上培训平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平台基本情况表。
2. 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社会力量办学许可等相关、有关单位证照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信息。
3. 平台建设资料。包括平台架构,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4. 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职业培训补贴实名制管理应用情况等信息。
5. 平台培训内容材料。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大纲、培训资源、培训流程、考核安排,平台上引进的资源需要额外提供其合法使用的证明信息等。
三、申报线上培训平台的培训机构将电子版相关材料发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邮箱(whsrsjzjk0@163.com),纸质版在疫情结束后提交。
咨询电话:0473-3158015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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