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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乌海市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进行就业见习和人才储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31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确保2020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及时、充分就业,有效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负面影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到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人才储备、就业见习工作,欢迎广大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储备、就业见习选拔对象

人才储备选拔为2017年(含)以后毕业派遣到乌海市未就业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就业见习为2018年(含)以后毕业派遣到乌海市未就业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我市16-24岁失业青年。

二、人才储备、见习计划的企业

乌海市内生产经营状况和社会信誉良好,能长期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并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具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并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企业。

三、人才储备、就业见习期限和待遇

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即20208月至20227月。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各级财政给每名毕业生每月700元补贴,其余部分由用人单位补齐。人才储备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中小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人才证书,并按规定享受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生相应待遇。

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即20208月至20217月。见习期内由自治区财政对就业基地见习的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四、申请参加储备、见习程序

(一)报名办法。所有符合条件的人才储备、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持报到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地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填写《乌海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申请表》(见附件1)、《乌海市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申请表》(见附件2)。

(二)签协议书。经储备、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在招募大会上见面洽谈、双向洽谈成功后,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根据下达的储备见习计划审核确定人员,与毕业生、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在乌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wuhai.gov.cn/)进行公示。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0630日。

乌海市人才交流中心(海勃湾滨河新区市政府东)

联系人:罗明德  联系电话:0473-3158035

海勃湾区人才交流中心:0473—2059708

乌达区人才交流中心:0473—3666592

海南区人才交流中心:0473—4022503

附件:

附件1乌海市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申请表.docx

附件2乌海市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见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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