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9 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第七批共有63家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惠及职工2204人给予10月以工代训补贴。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接收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
联系电话:0473-3158015
地址: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室
附件:乌海市市本级领取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公示名单(第七批).xls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日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