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乌海政发〔2020〕6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要求,经企业申报、人社部门审核,拟认定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户大型企业及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发电厂等214户中小微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我市2020年度第三批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返还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9日—11月13日),有对以上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企业裁员、企业信用等情况反映问题的,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3-3158049
市就业服务局失业保险科:0473-3158059
附件:乌海市2020年度第三批拟认定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返还名单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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