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及特殊工种认定办事流程、公示公告、便民服务信息如下:
一、办事流程
(一)正常退休办事流程
{C}1、{C}申报退休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向档案所在机构提交退休申请,自提档案人员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C}2、{C}退休审批机构在提交退休申请的下一个月完成退休审批,并进行公示;
{C}3、{C}公示无异议后,移交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计发退休待遇。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流程
{C}1、{C}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认定人员在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法定年龄前一个月向档案所在机构提交特殊工种认定申请,自提档案人员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特殊工种认定申请;
{C}2、{C}市人社局在申报特殊工种认定的下一个月集中组织认定,并进行公示;
{C}3、{C}经认定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的人员,到申报特殊工种认定部门填报退休材料,申请办理正常退休;不符合特殊工种认定条件人员,到申报特殊工种认定部门办理退档等相关手续,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正常退休办理退休手续。
(三)因病提前退休办事流程
1、申报人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
动能力后,向档案所在机构提交退休申请,自提档案人员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退休申请;
2、退休审批机构在提交退休申请的下一个月完成退休审批,并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移交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计发退休待遇。
二、公示公告
(一)正常退休审批公示公告
市人社局审批退休人员,每月在市民中心市人社局退休审批窗口和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同时进行公示;三区人社局审批退休人员,在三区人社局进行公示。
(二)特殊工种认定公示公告
全市特殊工种认定情况每月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公示,同时在各申报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现场公示。
三、便民服务信息
(一)咨询电话:0473-3998390 0473-3158023
(二)申报退休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档案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面在上,反面在下)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在上,本人页在下)
4、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正面在上,反面在下)
5、最后一次养老保险缴费税务发票复印件
6、按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退休人员,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历史缴费情况》
7、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准备7张一寸彩色底近期照片;正常退休和因病提前退休准备4张一寸彩色底近期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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