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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流程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3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浏览次数:

  • 需在什么期限内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需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 什么情形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认定工伤的工作中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确认工伤最关键的最基本的条件,也是认定工伤的最重要的依据,三者要综合一起考虑,缺一不可。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前后交接班的时间,虽然没有进入工作过程,但是职工是为工作做一些预备性或收尾性事情,如备料,替换衣物。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这种伤害并不包括私人之间打架斗殴,仇杀等情况。

4、患职业病的;

【认定要点】职业病必须是职工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三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认定要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亡”的规定,考虑了此类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实质上是将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这部分人员的权益。对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视同工亡的理解和适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径直送医院抢救等四要件并重,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认定要点】按照工伤的定义,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才能认定工伤,但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的利益,从事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的公益性活动引起的伤害,既不在工作过程中,也不是因工作原因,超出了工伤范围,所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视同工伤对待。

  1.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认定情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认定要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9号),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是指在新冠肺炎预防和防治和救治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承担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任务,以及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参与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直接接触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待排查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各类工作人员和援外医疗队成员。

  •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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