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联,各自治区产业工会: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对于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努力促进企业和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现就做好2019年集体协商工作通知如下:
{C}一、{C}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做好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我区经济形势总体向好,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和国内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观大势、思大局,强化风险意识,准确预见形势发展走势和隐藏其中的风险挑战,妥善应对劳动关系领域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要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把握好节奏和力度。要把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业在处置产能过剩中依法依规履行民主程序、职工安置等问题。通过开展集体协商,解决企业和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强化创新意识,提升集体协商实效
近年来,集体协商工作在推动普遍建制、规范协商程序和完善合同文本方面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在巩固现有成绩的基础上,探索创新制度机制,协商的时间、形式、内容和成果可以更加灵活多样,指导企业将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使用、加班费支付标准及轮调休方式、技术工人或高技能人才待遇、劳动保护内容作为必谈内容,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问题。要紧紧围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开展协商,引导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打破管理人员、研发人员和技术工人三支队伍的壁垒,建立待遇标准比对机制。要建立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企业(行业)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体系,以调查本企业(行业、区域)职工,特别是包括一定数量的一线职工为主,通过无记名测评、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将集体协商工作程序、协商内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职工方协商代表履职情况等作为重点,组织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及时跟踪评估协商过程和实施效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尝试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参与测评。以集体协商质效评估为牵引,以提升职工参与率、知晓率、满意率为工作导向,积极探索新时代推进集体协商提质增效的新路径,让集体协商成为企业与职工凝心聚力发展、共商共建共享的有效载体。
三、聚焦重点领域,突出抓好行业、区域集体协商
目前,我区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不断增强,随着新型经营模式、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治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聚焦新用工领域,加强行业 (区域)集体协商,维护中小企业用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劳动经济权益已成为当前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重要任务。因此,要集中部署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因地制宜,先易后难,逐步推开,重点覆盖小微企业。要加强推进产业集聚地区 (园区)的行业劳动定额、行业工资标准等制定工作,不断充实行业(区域)协商内容,增强行业(区域)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加强三方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本地情况集中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季活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培训,加大对职工方代表、企业方代表和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要创新培训形式,将集体协商法律法规、策略技巧等理论培训与案例分析、模拟协商、现场观摩等实务操作与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协商代表的政策水平和协商能力;要加大典型示范宣传力度,通过微信、网站手机APP等新媒体,对本地区或自治区有较大影响的集体协商典型案例进行报道,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重点做好宣传发动职工、指导发出要约、协商代表产生、协商会议召开、起草集体合同文本、监督集体合同履行和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做实建会企业基础信息工作,摸清底数。督促企业和行业(区域)将2019年度新签和续签的集体合同、其他专项集体合同及时报送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
(二)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及合法性审查职责,对审查合格的集体合同和其他专项集体合同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公布并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2019年开始按照附件要求,报送审查送审表。
(三)工商联(商会)要重点做好行业(区域)、商会非公企业的组织建设,承担组织和推荐首席代表的职责,引导企业经营管理者树立协商理念、通过协商化解矛盾,指导企业提出要约和应约、督促履行集体合同,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附:1.企业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表
2.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表
3.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表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
2019年2月21日
附件1
企业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表
送审单位(盖章): 承诺此表所填写内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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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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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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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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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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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邮寄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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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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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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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 |
□集体合同 □其他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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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方代表 |
首席协商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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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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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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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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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 方式 |
□选举 □指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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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方协商代表及职务 (3-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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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方代表 |
首席协商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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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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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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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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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产生方式 |
□选举 □指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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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工方协商代表及职务 (3-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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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情况 |
发起要约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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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要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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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协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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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方式 |
□职工大会 □职代会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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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合同 类别 |
□首次签订 □中断后重新签订 □到期续订 □有效期内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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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主要 内容 |
集体合同 |
□劳动报酬(津贴、补贴)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 □保险福利□职业培训 □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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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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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材料 |
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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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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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 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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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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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 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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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起10日内,由企业将协商文本和此表一式三份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2.企业方和职工方首席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或工会主席的,需随本表一并报送相应书面委托书; 3.本表由送审单位负责填报,并对所涉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4.此表代提交材料清单、代邮寄地址确认书、代送审人与承办人交接单; 5.选填内容请在对应的“□”内打“√”。 6.审查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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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表
送审单位(盖章): 承诺此表所填写内容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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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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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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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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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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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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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方代表 |
首席协商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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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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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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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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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方式 |
□选举 □指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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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企业方协商代表及职务 (3-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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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方代表 |
首席协商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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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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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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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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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产生方式 |
□选举 □指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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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职工方协商代表及职务 (3-9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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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情况 |
发起要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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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要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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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协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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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方式 |
□职工大会 □职代会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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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合同类别 |
□首次签订 □中断后重新签订 □到期续订 □有效期内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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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专项 集体合同 内容 |
□工资分配制度、标准和分配形式 □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方法 □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绩效工资等分配办法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办法 □病事假和各种假期的工资待遇 □变更、解除、终止工资集体合同的条件 □违约责任 □工资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履行工资集体合同的争议处理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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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材料 |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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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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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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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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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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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起7日内,由企业将协商文本和此表一式三份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2.企业方和职工方首席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或工会主席的,需随本表一并报送相应书面委托书; 3.本表由送审单位负责填报,并对所涉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4.此表代提交材料清单、代邮寄地址确认书、代送审人与承办人交接单; 5.选填内容请在对应的“□”内打“√”。 6.审查机构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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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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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区域、行业(商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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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 |
□区域性集体合同 □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 □行业性集体合同 □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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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协商 组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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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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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方代表 (3-9人) |
首席协商 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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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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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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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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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方式 |
□选举 □指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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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 委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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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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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方代表 (3-9人) |
首席协商 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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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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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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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代表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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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方式 |
□选举 □指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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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外 委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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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特长 |
1. 2.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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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情况 |
发起要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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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要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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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协商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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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情况 |
□职工大会 □职工代表大会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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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合同类别 |
□首次签订 □中断后重新签订 □到期续订 □有效期内变更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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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合同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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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主要 内容 |
工资 集体 合同 内容 |
□工资分配制度、标准和分配形式 □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工资支付办法、支付时间 □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 □津贴、补贴标准、绩效工资等分配办法 □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实施办法 □病事假和各种假期的工资待遇 □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 □保险福利 □职业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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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 合同 内容 |
□劳动安全卫生 □职业危害防护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集体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条件和程序 □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履行集体合同的争议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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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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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行业性 首席代表签名 |
承诺此表填写内容真实。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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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材料 |
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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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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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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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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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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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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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时间 年 月 日 |
审查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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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企业名单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企业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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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起10日内,由企业方首席代表将协商文本和此表一式三份送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2.本表由送审单位负责填报,并对所涉及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3.选填内容请在对应的“□”内打“√”; 4.认可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企业较多可另附名单。 5.审查机构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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