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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作者: 来源:社保局 浏览次数: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在乌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制定的养老保险费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具体业务;负责养老保险扩面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工作;负责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发放;负责编制养老保险基金的预决算;负责养老保险基础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对各区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进行指导。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市社保局为市人社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6个科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办公室,基金管理科,稽核审计科,综合业务科,核定编制24人,实有在编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总收入617.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9万元。

总支出617.22万元,其中:年度支出613.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0万元。

预算增加的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调资,标准上涨;二是新增了十名社会化聘用人员。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1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12.0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19万元;支出总计617.2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7.35万元,下降7.1%;支出总计减少47.3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无项目支出;二是本年经费拨款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12.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03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1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13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7.2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19万元;支出总计617.2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47.35万元下降7.1%;支出减少47.3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一是本年无项目支出;二是本年经费拨款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3.1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3.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较上年减少44.67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调出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纳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发放;公用经费6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消耗。

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日常办公消耗。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1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1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22.5%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二是减少公车的使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占81.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占18.8%。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车均运维费1.6万元,较上年减少1.3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内控制度严格,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3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36万元,接待8批次,共接待40人次。全部用于公务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3万元,比2016年增减少1.58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是:经费拨入减少,对经费使用加强管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2017年按要求在编报项目预算时同步编报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时反馈重点评价项目的评价结果反馈、督促问题整改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的效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麻婕    联系电话:0473-3158076

附件:20180926163037126_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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