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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作者: 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乌人社复字〔20164

 

                                                                                                                                                                           A

关于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8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杨文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引进储备大学生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乌海市市委、政府十分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摆在了全市推动就业创业工作的首位,去年我市通过多种措施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1867人。其中,事业单位招聘137人,参加就业见习100人,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就业1008人,中小企业人才储备项目储备159人,进行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150人,有103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采取的措施

为抓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我市从完善政策、调查统计、搭建平台、加强培训、落实计划上下功夫,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政策完善,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环境。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乌海市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推进创业就业工程的实施方案》、《乌海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乌海市人才储备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实施推荐就业,凡愿来乌海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人力资源市场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帮助普通高校毕业生推荐用人单位,并免收就业前人事档案代理费。二是实施帮扶就业,对招用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未就业的家庭贫困高校毕业生优先安置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抓平台创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一是搭建人力资源市场供需对接平台,建立了人才交流集市制度,每月10日、25日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不定期举办企业专场洽谈会。2012年以来开展企业招聘进校园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周等活动,共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7次,组织458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2680个,达成就业意向1350人次,签订就业协议726人。今年上半年,举办招聘会8次,组织497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7455个,达成就业意向3850人次。2012年以来开展企业招聘进校园就业服务月”“网络招聘周等活动,共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9次,组织666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6358个,达成就业意向4201人次。今年上半年,举办招聘会8次,组织507家企业参会,提供就业岗位7608个,达成就业意向4964人次。二是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就业,充分挖掘事业单位空缺岗位,对我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特事特议,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高校进行现场选聘。2012年以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1706名(本市户籍占80%)。今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19人,目前招聘计划已报自治区审批,预计8月下旬可以实施。今年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进一步落实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拿出20%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三)抓扶持服务,探索创业带动就业路径。一是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增强了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成功率。2012年先后为1100多名高校高校毕业生开展了SYB培训。2014年,市人才交流中心还积极推进和落实针对高校毕业生的领航者创业实训课程,组织应届高校毕业生158人参加了培训。二是完善创业项目库,充分发挥创业指导中心和乌海市就业服务信息网服务平台作用,不断充实创业项目库,目前,创业项目库累计征集种养殖、机械制造、居民服务和餐饮等项目1616个。三是降低创业成本,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创办小型微利企业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四是强化资金扶持,将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50万元、贴息金额最高提高至30万元,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并扩大经营规模、再次吸纳带动就业人数较多的可给予首次贷款额一倍以上的小额贷款扶持。2012年以来累计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155万元,共扶持205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五是搭建创业平台,利用现市劳动保障大厦闲置办公场所设立市场型创业孵化基地,设立近30个创业孵化场所以及创业指导服务大厅、创业成果展厅、培训教室、公共服务区等,对入驻大学生创业者免费提供两年经营办公场地,第三年减半收取场租费。现已入驻14家创业实体,带动高校毕业生就业126人,上半年营业收入已达271.3万元。大学生创业(园)孵化基地扶持的科技型公司人网科技公司积极探索和引导大众创业新模式,在园区内设立乌海创客空间,聚集和吸引青年人进行创业交流。

(四)抓就业项目,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一是积极做好三支一扶、民生志愿者招募使用工作(市人社局实施),2012年至今年上半年,在我市服务的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已达793人。8月份后,又有210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将上岗。二是鼓励企业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挥企业在吸纳毕业生就业中的主渠道作用,摸底掌握全市非公企业的人才需求现状,并在乌海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需求信息。2012年至今,在非公企业储备了300名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37.05万元(500/月)。今年计划在中小企业储备100名高校毕业生,并将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700/.月,目前结合毕业生返回报到,储备工作正在开展准备中。三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运用财政补助的方式(500/月),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现已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11个,2012年以来有585人上岗见习,累计有240余人与见习单位正式签订用工劳动合同。

三、存在的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在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上和工作推进上是有成效的,但也应看到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并存两个不匹配两个并存一是人才短缺,用人单位缺乏专业技能人才和复合型人才与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现状并存。二是高校毕业生求职期望高与经济发展趋缓和转型发展情况下机关事业单位岗位稀少,企业岗位减少,岗位薪酬降低的现状并存。两个不匹配一是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观念教育和宣传上较薄弱,与目前国家倡导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精神不匹配。二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基础建设及服务能力上,与我市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及高校毕业生的期望不匹配。需要我们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不断努力加以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推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方面,我们要继续做好如下工作:

1)继续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要研究加大财政配套投入,整合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发展基金,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难的问题。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探索降低反担保门槛的途径,落实好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和贴息范围。解决创业资金使用便利的问题。三是督促各区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场所,继续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资金,解决好制约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场所问题。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2)坚持市场就业导向,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是在政策措施上坚持市场就业导向,通过服务业发展和实施互联网+战略,提供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准备实施中小微企业吸纳坚持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3年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三是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一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根据企业的用人规模,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并享受财政贴息等政策,细化落地相应办事流程,便于操作及监督。四是加大力度落实监督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用工和劳动保障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特别是缴纳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合法权益。

3扎实开展毕业生就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就业技能。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难就业除了观念因素外,主要是结构性矛盾,破解之道是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技能,一是要继续优化整合培训资源,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推动开展订单、定向、定岗技能培训,努力构建招生、培养、就业(创业)联动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资金对就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的补贴,探索运用培训补贴资金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开展补充公立职业培训机构和学校未开设的培训项目,形成既高效又灵活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培训机制。三是仍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意识教育与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转变。四是要进一步提高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水平,加快整合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资源,继续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利用新科技、新媒体推送就业信息服务的水平,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就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李然旭

联系人:尹万全

联系电话:0473-3158017

 

 

201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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