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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日 作者: 来源:人社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乌人社复字〔20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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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八届人大五次会议99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组织产能过剩企业待岗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335号),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技能培训,是指全区各级就业服务部门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各类劳动者提供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五类人员。五类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合格后,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就业(专项职业能

力证书)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在现有政策范围内,由就业部门承担的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覆盖范围不含企业待岗人员。

目前,我市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依托是乌海职业技术学院、乌海市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部门所属的就业训练中心,同时还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技能培训以初、中级为主,培训项目主要创业培训、化学检验、机电维修、家政服务、电焊电工、物业管理、计算机操作、平面设计、美容美发等20多种。培训机构教学设备比较齐全、功能完善培训质量数量和经培训就业率不断提高。职业院校设置的化工类、机电类,妇幼保健院月嫂、婴幼儿护理培训,特种职业学校特种设备培训等行业已逐步形成或培育的品牌效应。2015年,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86期,培训失业人员5197人,培训后实现就业4919

为帮助我市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及时印发了《乌海市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方案》,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稳定岗位补贴等措施,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主动邀请困难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了解企业实际困难,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找措施,带领神华公司相关人员赴自治区就失业保险欠费、享受补贴等相关问题进行协调,并达到预期效果;积极与地税等部门沟通,提出企业以承兑汇票的形式补缴欠费。截止目前,对申报的49户困难企业全部认定,并拨付补贴资金8901.36万元,涉及参保人数32933人。

为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化解产能过剩、处置僵尸企业过程中有序做好失业人员再就业,增强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的针对性,我局牵头印发了《乌海市失业预警应急预案(试行)》。《预案》为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失业应急处置机制,有效控制失业总量,防止失业过度集中,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有关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具体操作办法,通过推荐就业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措施帮助化解产能过剩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实现充分就业,力争合力共促共渡难关。

针对您提出建议:人社部门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一是要继续做大、做实订单、定向培训,加大与企业的对接合作力度,将就业技能培训的重点转向第三产业,加大对家政服务业等行业的培训力度。二是探索推行政校企联合运作方式,通过人社部门搭台、院校主动与企业合作,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培训;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协同推进动态、及时的职业介绍服务,提高培训后就业成功率和职业介绍成功率。三是探索简化培训补贴申请流程,提高申报效率,提高培训机构与企业的积极性;做好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序衔接,积极推动持证上岗。四是积极发挥培训机构、技能实训基地的培训优势,努力打造精品专业和特色项目,逐步形成品牌培训项目。

另:根据《乌海市援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实施方案》(乌海政办发[2014]58号)文件规定:困难企业开展在岗职工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在严格培训标准和程序的前提下,企业提出申请,给予适当补贴。截止目前,全市审批的49户困难企业无一提交培训补贴申请,均申请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建议困难企业从长远发展角度考虑,申请待岗员工的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

联系人:刘兵

联系电话:0473-3158054

 

                       201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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