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局(农牧民工工作办公室)
拟订全市劳动监察工作制度;指导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行政处罚;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队伍建设;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拟定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拟定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牧民工工作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