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208/2021-03766 | 发文字号: | 乌人社发〔2021〕30号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部门文件 | ||||||
概 述: |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成文日期: | 2021-06-08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1-08-16 15:23:2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事业单位及驻市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按要求做好待遇调整工作。2021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各区、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做好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严格按照自治区确定的调整范围、调整标准和《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方案》明确的几个具体问题,做好2021年养老金调整工作。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6月底前务必全部发放到位,为迎庆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二、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各区人社局要结合此次养老金调整工作,从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的角度,加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晚退多得”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尽早参保、长期参保、持续参保。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把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正在逐步恢复的背景讲清楚,把调整增加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退休人员的关怀和温暖,以及“尽量而为、量力而行”的要求讲清楚,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重点做好平均调整比例解释工作,即4.5%是全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人均水平,具体到每一位退休人员,由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不同等原因,实际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到占个人养老金的增长比例也是不同的。
三、做好待遇调整资金筹集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做好本级参保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的预算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养老金调整任务。
附件:1.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pdf
2.关于印发《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海市财政局
2021年6月8日
政策解读1:rsj.wuhai.gov.cn/rsj/zfxxgk25/fdzdgknr11/838211/1093344/index.html
政策解读2:rsj.wuhai.gov.cn/rsj/zfxxgk25/fdzdgknr11/838211/109334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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