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标       题: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208/2022-07527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概       述: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公开日期: 2022-11-03 15:08:5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阶段性缓缴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