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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惠企政策】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指南
索  引  号: 111503000115544208/2024-06059 发文字号: 111503000115544208/2024-06059
发文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概       述: 【惠企政策】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指南
成文日期: 2024-07-22 00:00:00 公开日期: 2024-07-22 13:47: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惠企政策】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指南
作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打印 保存 关闭

  一、什么是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是指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评价规范,根据企业生产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对本企业在岗职工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企业申报条件有哪些?

  1.在乌海市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有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专门机构、与认定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及相应的场地、设备设施(含视频监控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完善,安全环保等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要求;

  3.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营利目的,能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4.具有完善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管控措施,自愿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5.在拟开展认定的职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在本企业从业人员较多,且与本企业主营业务相关;

  6.建立培养与使用相结合、评价与待遇相挂钩的长效机制。

  三、如何确定认定职业(工种)范围及等级?

  企业可结合主营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中第三至六大类中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自主确定认定职业(工种)、等级。

  职业技能等级一般分为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级别。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四、备案流程是什么?

  1.备案申请企业向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备案申请材料。

  2.组织评估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通过听取报告、资料审核、技术抽查、现场查看、访谈咨询、质询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估。

  3.审核公示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评估结果,对拟定备案单位,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无异议后,报自治区评价监管部门。

  4.备案公布自治区评价监管部门确定评价机构及其认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并赋码,备案结果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公布。备案公布原则上每半年一次。

  五、备案材料有哪些?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文字、清单、图表);实施方案包含内容有:企业简介(包括企业性质与业务范围等);企业人员构成、人才分布情况(包括拥有技能人才数量和高技能人才数量及比例等);拟开展认定的对象、职业(工种)及等级;与评价项目相适应的考核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监控等硬件设备情况等;拥有的专职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专家队伍情况等(包括技术技能水平证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提供“技能人才工作网”查询截图);拟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评价规范(执行的国家职业标准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的评价规范具体内容);保证评价工作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技能等级证书样式(含印章)样本;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落实相应待遇情况;提取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及为认定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情况等。

  4.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

  六、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室

  咨询电话:0473-315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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