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208/2023-14221 | 发文字号: | 乌人社复字〔2023〕1号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政协提案 | ||||||
概 述: |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00:00:00 | 公开日期: | 2023-06-15 10:29:13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杨永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社保金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人社厅发〔2018〕10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规定,对不符合继续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办理待遇暂停手续。
养老金是退休人员的养命钱,现在咱们的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仅乌海市每个月要给近10万人发放养老金,如果不开展资格认证,无法及时掌握每个退休人员的情况,就可能会导致养老金被死亡人员家属冒领,减少社保基金储存额,损害的是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为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待遇领取人员应按要求完成年度资格认证工作。
<>(二)资格认证范围
2023年1月1日前在乌海市、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及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
<>(三)资格认证方式
属于本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范围内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完成当年度资格认证工作。一是远程自助认证。通过“电子社保卡”、“内蒙古人社”手机APP人脸识别,按照操作提示自行办理。二是便民服务网点和银行网点协理认证。无法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远程认证方式办理的,可到就近的便民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协助认证。三是社区上门服务。居住本地身体不便,无法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认证的,可联系居住地劳动保障平台申请上门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上门认证(签字盖章)后,将填写完整的《社区上门认证登记表》交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
<>(四)资格认证成效
我市通过实施线上自助认证、大数据动态静默认证、线下社会化兜底认证服务模式,努力提高认证率。目前已完成69776名养老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认证率69%,其中静默认证26261人,占总认证人数的46.6%。
三、提案办理情况
您在提案中关于协助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养老待遇的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为被执行人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一是如果公安部门能够出具相关人员本年度生存证明,我市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依据证明为相关人员继续发放本年度的养老金。二是法院将需要认证的被执行人带至社保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完成其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三是法院可以联系被执行人居住地劳动保障平台申请上门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上门认证(签字盖章)后,将填写完整的《社区上门认证登记表》交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分管领导:李智英
联系人:赵芳
联系电话:0473-3151108
2023 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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