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乌海市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
索 引 号: | 111503000115544208/2020-0226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招考录用 | ||||||
概 述: | 乌海市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 ||||||||
成文日期: | 公开日期: | 2019-12-31 20:45: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乌海市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按照公告规定,并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月7日至1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乌海市滨河新区宜化街创业路交叉路口,市政府大楼东)
三、资格复审携带材料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非应届毕业生须持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户口在市外的乌海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乌海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乌海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对招聘退役士兵岗位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四、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请参加资审人员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并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有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请及时在复审前提出,凡未经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473-3158020。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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